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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群众用药安全

——医药卫生改革纪实之二
2001-01-13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 范又 我有话说

据世界卫生组织调查,住院病人中,药物不良反应发生率在10%—20%,约有0.24%—2.9%的住院病人因药物不良反应而死亡,在自由选购药品的病人中,这类问题的发生率更高。

出于用药安全需要,部分发达国家于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开始对药品进行分类管理,即依据药品的品种、规格、适应症、剂量、给药途径的不同,将药品分为处方药与非处方药。

在我国,199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正式提出,“国家建立并完善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1999年10月,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部署、指导下,我国药品分类管理流通试点工作启动。同年12月10日,3个试点地区、7家试点企业的754个零售药店首批试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这是我国药品流通领域的重大改革,也是我国药品监督管理模式与国际药事惯例接轨的重要一步。

这一改革有如一剂强力催化剂,使试点零售药店发生多方面的喜人变化。有人把这些变化归纳为:外部形象美了,内部管理严了,人员素质高了,服务意识强了。

在零售药店小而多的四川省绵阳市,如今各个试点药店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清晰,摆放整齐,陈列有序。在哈尔滨市医药公司所属各个药店,都选择店堂醒目位置设置了非处方药专柜,并标有统一制作的非处方药标志。北京医经全新大药房不但在店堂实行了药品分类管理,对库存药品也进行了分类管理。

外在变化的背后,是内部管理制度的健全与完善。根据药品分类管理的要求,各个试点药店修订完善了原有规章制度,增订了零售药店执业药师管理制度、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流通管理制度细则等相关制度。

不但要卖药,还要指导消费者合理用药,药品分类管理对经营一线药学工作者的这一要求,激发了他们钻研业务、学习更新专业知识的积极性。无锡市各个试点药店的职工纷纷报名参加医药大专或中专学习,许多职工利用营业空隙,相互提问,进行模拟用药咨询练习。

药品分类管理的核心是严格对处方药的管理,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有效。这一点在试点药店得到了体现。北京医经全新大药房,对处方药采取了全封闭管理销售模式,处方药销售区专门配备了具有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药师和医师负责药物调配和用药咨询,其他员工一律不得进入处方药售药区。一位顾客拿着医生开的处方到北京白塔寺药店买药,药店虽然有同品种的药,但是剂量规格与处方上开列的不同,于是这家药店的药师建议他征求医生的意见后再来买。

药品分类管理在我国刚刚起步,采访中,药店的经营管理者们也诉说了试点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

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不足。目前,药品零售领域药师特别是执业药师匮乏,现有药师中,有不少人缺乏审方、验方和指导合理用药所必须的临床药学知识。

缺少处方源。试点以来,持处方到药店购药的顾客虽然逐渐多了起来,但占处方药销售额的比例仍太小,而且由于用药或报销的需要,多数顾客都不愿留下处方,加大了处方药销售管理难度。

非处方药品种太少。目前已经公布的非处方药仅325个品种,涉及700多个商品规格,而多数药店实际经营的只是其中一部分品种,难以形成一定的销售规模。

针对这些问题,药业人士也提出了一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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